释义 |
公司乐捐制度不合法。,在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罚款是一种常见管理手段,尤其对员工的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很多企业均采取“一罚了之”的简单粗暴的做法。上述提及的 “乐捐”行为,其实也是一种对员工的变相罚款,与罚款没有本质的不同。公司有权处罚违纪的员工,但采用这种所谓“乐捐”等形式的经济处罚方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章,均是违法行为。,法律均规章: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严重违反法律、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行为,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国家机关出面制止公司的违法行为,或者,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退回款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