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费的流程如下: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开庭审理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还要在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求最后意见、调解四部分。其中,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二部分,当事人可以提交新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