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签订欠条不是连带责任。 借款人有责任,见证人只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连带责任或者不完全连带责任。欠条上签字的并不是都具有连带责任。借款人有责任,见证人只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连带责任或者不完全连带责任。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个人买卖合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身份证、户口本、订金、外地人提供暂住证等。 购买合同和售卖合同共同组成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共同谈判并达成一致继而签订的“买卖”的法律性文件。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是不适用连带责任的,但如果买卖合同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对买卖合同担保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