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绝付款的票据不可以背书。例如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背书人不得进行背书转让;如果背书人进行背书转让的,则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的责任。 一、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流程是什么 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流程如下: 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 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注明日期; 3、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应该填写收款银行的名称,或在背书处写上背书公司的名称,然后在下面的框架内盖上公司预留银行的印章。 二、公司股权变更的时间有限制吗 公司股权变更有时间限制。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如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天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天内,股东不得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根据有关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册中。规定的股东名册不得变更登记。但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票据权利继受取得的方式 受让人从有处分权的前手权利人处取得票据权利,通过背书转让、保证、付款等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为继受取得。所谓票据权利的继受取得,是指以让与人的权利和意志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让与人处取得票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六条 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第三十七条 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