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来凭证有哪些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如企业采购时取得的发货票、出差人员报账时提供的车船、住宿票、货物运单、银行的收账通知单等,均是外来原始凭证。 法律依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四十八条 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如下内容:1、凭证的名称: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明确的名称,以便于凭证的管理和业务处理。2、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填制的日期就是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便于对经济业务的审查。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填制凭证的单位或个人是经济业务发生的证明人,有利于了解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凭证上的签名、盖章人,是经济业务的直接经办人,签名、盖章可以明确经济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