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自建房建设许可证,如何补办? |
释义 | 自建房建设许可证丢失后,可按以下程序补办:1、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3、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4、6个月后发布作废公告;5、持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法律分析 自建房建设许可证丢了,可以进行补办。先应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拓展延伸 如何重新申请丢失的自建房建设许可证? 重新申请丢失的自建房建设许可证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然后,联系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或建设局,了解具体的补办流程和所需文件。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查和核实。一旦申请获得批准,您将获得重新发放的自建房建设许可证。请注意,具体的补办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补办自建房建设许可证需按程序进行。先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手续,包括填写声明、查档、刊登遗失声明、作废公告等。6个月后,持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申请时需准备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等材料,缴纳可能的费用。具体补办流程因地而异,请咨询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或建设局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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