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律师费用先给或是后给都是可以的,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正常委托是先支付和办理委托程序。实践中,律师费可以约定事前支付;也可以选择事后支付;还可以选择事前交一部分,事后再交一部分。如果是风险代理人,首先要办理手续,等待胜诉后再付款,如果败诉,则不予付款。然而,风险代理人应该收取更高的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