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财产即结婚前一方所得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情况包括: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赠与、个人生活用品及其他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若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则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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