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违法代码16372:
 1、违法行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到50%的
 2、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46条。
 3、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4、扣分:6
 5、罚款金额:200
 6、其它处罚:无
 7、措施:无
 8、说明:代码由5位数组成,第一位是行为分类,1是机动车通行,2是非机动车通行,3是行人和乘车人通行,4是高速公路通行,5、6是其他规定,7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位是记分分类,0是不记分,1是记1分,2是记2分,3是记3分,6是记6分,7是记12分。
 第三、四、五位是顺序数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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