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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别人房子办暂住证需要什么
释义
    办理暂住证需提供的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人本人近期一寸标准的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3、办理人所租房屋时签订的租房合同。
    4、所租房屋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办理暂住证的具体流程
    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并按以下流程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雇用人对暂住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暂住人一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办理暂住证本人可以不用到场,但必须是房主带着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和户口本,还有带着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申领了《暂住证》后,除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外,按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规定,还应遵守以下几条:
    1.遇到公安机关查验暂住证时,应配合检查,主动出示;
    2.不得使用假暂住证或者借用他人的暂住证;
    3.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办理注销暂住手续。
    因为暂住证很多时候可以方便办理护照、婚姻登记等多方面的事情。而且办理暂住证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因此不能够等到需要的时候再去进行办理,只要符合条件的时候就去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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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1:2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