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娄底新生入学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娄底新生入学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1、借款学生高考前户籍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2、审核材料 首次申请贷款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持上述申请材料向所在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材料进行审查。 3、签订合同 材料审查通过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县资助中心为学生打印加盖电子公章的《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学生持《受理证明》赴高校资助中心报到。《借款合同》待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4、回执录入 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应根据受理证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欠缴金额。 5、贷款发放与支付 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学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生源地贷款受理进度。 二、娄底新生入学贷款的办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垫江县;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娄底新生入学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1、《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2、《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第二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制订与贷款风险和管理成本挂钩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考核体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调动各级经办机构的积极性,确保应贷尽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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