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得病另一方能否离婚 |
释义 | 夫妻一方生病,另一方提出离婚法院一般都不会准许,一般都需要一方生病痊愈或者是过了一两年,尽到一定的照顾义务,以后法院才会最终允许离婚 一、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如何认定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不允许离婚的条件是哪六个 不允许离婚的条件主要包括了: 1、女方正处于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之内的期间。这时候为了保护女方的权益,除非女方存在特别重大过错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不会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但女方不受限制; 2、夫妻其中一方属于军人,另一方想要与军人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除非能够证明对方确实存在重大过错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法院也不会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这体现了民法典对军人权益的保护。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不允许离婚的条件包括了上述两个条件,并不存在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这种说法。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实行婚姻自由政策,结婚是自由的、离婚也是自由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禁止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三、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由哪方付 夫妻离婚以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需要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夫妻离婚,如果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就应该负担起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是全部,费用的多少以及期限的长短,均由双方协议达成一致;如果协议不成时,就需要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对于抚养费的协议或者是判决,都不会妨碍子女向父母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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