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赠与合同的撤销行为有效,但需在财产权转移前进行,除非公证或一方不得撤销。撤销可通过通知、诉讼或仲裁进行。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将财产给予受赠人的合同。根据第658条,赠与人可在财产转移前撤销赠与,公证或法律禁止撤销的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合同除外。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的撤销行为,只要发生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都是有效的,但是,如果经过公证或者一方不得撤销的除外。撤销,一般需要由赠与人以通知方式告知受赠人,也可以采用诉讼或者仲裁来主张撤销该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拓展延伸 赠与合同撤销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撤销方式包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撤销、一方通知对方撤销、法院判决撤销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撤销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撤销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保持诚实信用等。此外,法律还规定了撤销后的权利义务处理,如已经交付的财产应返还,已经享有的权益应恢复原状等。赠与合同撤销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结语 赠与合同的撤销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有效,但经过公证或一方不得撤销除外。撤销可以通过通知、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进行。撤销后应处理权利义务,如返还财产、恢复权益等。赠与合同的撤销旨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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