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期满,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期满,保密协议期限未满的,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禁业限制,劳动者履行了禁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规定,??双方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保密协议有效,劳动者离职时负有依据保密协议或者条款来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 1、如果劳动者既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也没有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则劳动者离职后拥有完全的自由择业权,在择业方面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即使从事与原单位业务相同的工作,原用人单位也无权追究劳动者的责任。 2、如果劳动者既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也没有在保密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离职时只负有依据保密协议或者条款来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但不受竞业限制的约束,可以从事与原单位业务相同的工作,用人单位也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则劳动者离职后,在用人单位严格履行竞业限制约定的前提下,劳动者不但负有遵守保密协议约定的义务,而且要受到竞业限制条款的约束。 二、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你所签订的无期限的协议超过二年的部分是无效的,另外单位在两年内还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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