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以对既往病史的脑垂体瘤拒绝理赔。其理由包括未申报病史、疾病不在保险范围内、病情属于已知风险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九条: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相互了解的情况。 3.《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合同中保险标的或者利益发生的保险事故负责赔偿。 4.《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各自的义务。 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病史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对既往病史的脑垂体瘤进行理赔。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病史情况,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同时,保险公司只对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负责赔偿,如果疾病不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