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必须参加诉讼
释义
    离婚诉讼当事人不是必须要参加诉讼,具体如下:
    1、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即使全权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仍然需要出庭;
    2、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不出庭,但是当事人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离婚案件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
    3、身份证;
    4、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
    5、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9: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