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 1、第一次重婚或配偶与别人同居; 2、第二次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 3、各种吸毒,赌博等坏习惯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5、其余情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