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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人不在一个城市怎么起诉?
释义
    1、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虽然不在一个城市,但是知道相对人的身份信息,被告是明确的;
    2、保存好证据,尤其是短信和银行转账单子,并且证明这个手机号是该人用的,通过其朋友的证言;
    3、可以尝试联系其家人,通过诉讼给予其压力,协商解决最好了。
    二、个人欠款不还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总结: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而不还款的话不管债务人在什么地方那么都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但对于起诉的地方就要在被告的住所地或者是常住的地方进行起诉,那么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案件,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从而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5、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7、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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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9: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