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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的耕地没有确认。如果我们属于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土地纠纷,村庄和村庄解决不了怎么办?
释义
    一、村与村之间土地争议如何解决1、村与村之间发生土地边界纠纷的,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主管部门也调解不成功的的就只能去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二、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是什么土地纠纷最有利证据主要包括: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书证;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或者出让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及时向负责调查处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2、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你好,我们的耕地没有确认权利。如果我们不能解决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土地纠纷,村庄和村庄该怎么办
    村里故意不给确权的土地,做法如下:1、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2、行政解决。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土地确权的办理流程1、前期准备,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2、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等方面情况和信息逐户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填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3、按照农村承包土地测绘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绘图并且标注好编码,完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实测并公示确认,来完善承包合同。
    您好,我家耕地没有确权,我们属于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土地纠纷村庄和乡村都无法解决
    农村土地确权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处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你好,曾律师。我是农民。当村里的土地确认时,我们小组的稻田没有确认。我们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错过土地确权,可先到村里咨询具体情况。如果村里不清楚具体情况,也可到当地县级农业/土地主管部门咨询。除了少部分错过土地确权的,也有一些农户反映,因保管不善等原因新办的承包证遗失了,问能不能补办。答案是肯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土地已确认完毕,我的土地没有了怎么办?
    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1、由双方协商处理;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有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处理;3、如果对政府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土地确权纠纷应遵循哪些原则土地确权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4、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由组民实行民主协商,形成决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6、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你好,电力塔占用了我的耕地,赔偿金属于个人或村集体
    电网建设中的征占土地塔基用地,这是永久性征用,由电力部门给农民以征地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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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0: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