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项后,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工程质量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因此可以用于以下用途: 1. 弥补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2. 赔偿第三方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3. 质量问题修复; 4. 保证金质量监督和检验费用。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项后,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第三十五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可以用于弥补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赔偿第三方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质量问题修复、保证金质量监督和检验费用等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