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病是否能离婚呢 |
释义 | 女方有病可以离婚。且若双方可以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应当共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当事人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分居后多久能申请离婚 不管夫妻分居多久,双方都能申请与配偶解除现存的婚姻关系。且若当事人能够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异地生活,如何办理离婚 夫妻异地生活,办理离婚的方式如下: 1、双方可协商离婚,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协商不成,一方也可直接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的法律规定是: 1、双方自愿离婚的,可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即可亲自领取离婚证;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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