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务人员在诊断和治疗病人时,应当根据病情和医学常识,采取科学、规范的诊疗方法。如果医务人员在治疗中存在疏忽、失误或不当行为,导致病情恶化或不良后果,属于诊疗误诊行为。判断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诊疗误诊行为,需要从医疗记录、病史询问与检查、诊断过程、治疗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 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疏忽、失误或者不当行为,导致患者致残、死亡、器官损伤等不良后果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床诊断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五条 规定医务人员在诊断时应当遵照医学诊断技术规范,按照规律和规范进行诊断,严格把握临床指导意义,制定合理诊疗方案,不得胡乱下病历、开检查、用药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医师对患者实施医疗服务,应当按照医学知识和技术规范,根据患者病情和诊疗需要,制定诊疗方案,不得实施超出诊疗需要的检查、治疗或者手术等医疗行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5.《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 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身体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规定医务人员的误诊、误治、延误诊断、治疗时间等处理行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