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转租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释义 | 房屋转租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承租人将其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需要出示下列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房屋转租合同; 房屋转租应该注意的问题 1、对于房屋的一个转租问题,我们首先要得到原房东的同意。只有原房东是对此事表示同意的,我们才能把房子转租给下一个房客。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首先应该做的。这是能否进行转租的一个非常必要的前提条件 2、对于期限的要求。那么既然房子是转租的,当然租赁的期限是不能够超过原租赁期限的。也就是在原租赁期间进行的房子转租 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租赁的过程中我们既然是作为新的承租方,那么当然我们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要先仔细认真的看你现在的房东,和房子本来的主人所以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是否存在,包括里面的细节条款。包括的房租的期限。 2、在房屋的签订过程中,我们应该看清楚,除了房租以外这些日常生活的煤气水电费用是由谁来承担的。 3、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4、是否有所谓的房屋租赁中的押金,金额是多少,是否有依据。 5、对于这个在承租前,一定要看清楚在你承租之前的水表电表的数值。就是说要结清了你来之前的所有产生的费用。 这些事项都是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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