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手册怎么办理 |
释义 | 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妻可以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夫妻双方均达法定结婚条件,并依法登记结婚; 3.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子女。 办理程序: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 办理机关:《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机关是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一、最新生育津贴有效期 生育保险津贴领取没有期限限制的,生育保险报销涉及到当事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结算单等材料,一般是在提交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发放到位。一、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二、申领生育保险新规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待遇申领无时间限制。市民可前往就近的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待遇申领无时间限制。 二、准生证可异地办理吗 受国内大环境影响,现在已经没有《准生证》了,已改为《生育登记服务证》。当然,这里必须明确《准生证》是无法异地办理,要在夫妻双其中一方的户籍地,相关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证》的办理承袭《准生证》的流程,夫妻双方生下第一胎和第二胎时,在怀孕前后,必须在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的乡或下辖村、街道或下辖居委会的卫生计划生育部门进行登记,无偿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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