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工作人员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 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由政纪党纪处罚,并且大部分会被开除公职,如果涉嫌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