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查询个人所得税,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任一地税局进行查询,查询只需填写申请表,无需缴费。如需委托他人查询,应写委托书,并携带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身份核准”,需要本人到北京任何地税局去进行核准(免费服务),以后才可随时登录查询。不核准的话,登记成功也无法查询。 (一)、查询内容 纳税人通过网络查询代扣代缴单位为个人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的信息。 (二)、查询条件 身份信息已经核准,即已持本人有效证照到税务机关进行了核准,并且身份信息填写完整,即已在“个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信息登记。 (三)、查询步骤 1、登陆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2、点击“个人纳税信息查询”模块,进入“个人纳税信息查询”页面,点击进入; 3、选择证照类型,输入证照号码、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4、登陆成功后出现“纳税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年度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