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疫情志愿者构成什么罪 |
释义 | 殴打防疫志愿者造成轻伤,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公共场所纠缠、辱骂他人、一时冲动殴打防疫志愿者,主观上具有滋扰生事、借故生非的违法动机,客观上实施了殴打行为且具有随意性,属情节恶劣,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犯罪构成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殴打,是指直接对他人身体行使有形力的行为 (1)只要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即使没有接触人的身体,也属于殴打。例如,向他人身体挥舞棍棒但没有接触到他人身体的,成立殴打; (2)如果行为人针对物行使有形力因而对人的身体产生强烈的物理影响的,由于不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不宜认定为殴打; (3)使用有形的方法不等于行使有形力。例如,使他人饮食不卫生食品后胃痛的,虽然是有形的方法,但不应评价为殴打; (4)殴打行为不是伤害罪的未遂犯,所以,殴打不以具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危险性为前提。换言之,倘若某种行为只能造成他人身体痛苦,但不可能造成伤害,也属于殴打; (5)殴打不以造成伤害为前提。但是,一方面,造成了伤害结果的伤害行为,无疑符合殴打行为的要件;另一方面,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重于故意轻伤的法定刑。所以,殴打行为造成轻伤害结果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随意殴打类型的寻衅滋事罪; (6)殴打不以聚众为前提,更不以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为前提。 随意,一般意味着殴打的理由、对象、方式等明显异常。换言之,当一般人从犯罪人的角度思考,也不能接受犯罪人的殴打行为时,该殴打行为便是随意的。 客观上殴打的次数越多,遭受殴打的人数越多,被判断为“随意”殴打的可能性就越大。情节是否恶劣,应围绕法益受侵害或者威胁的程度作出判断。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1)追逐,一般是指妨碍他人停留在一定场所的行为; (2)拦截,一般是指阻止他人转移场所的行为。 显然,这两种行为,都是妨碍他人行动自由的行为。追逐与拦截可能以暴力方式实施,也可能以威胁等方式实施。辱骂,是指以言语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辱骂不要求针对特定个人,针对一群人、一类人的谩骂,也可能成立本罪的辱骂。恐吓是以恶害相通告的行为。特别要说明的是,对于在公共场所追逐、拦截、辱骂妇女的,不得认定为到法第237条的强制侮辱罪,而应认定为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