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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失物的追回
释义
    

法律主观:
    


    当事人的遗失物依法可以被追回。如果他人构成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其返还该遗失物;如果构成无因管理的,则当事人也可以追回,但可能需要向对方支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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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5: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