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 养老金 到底怎么用 酝酿已久的《 广州 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其中“业主拟可自管维修金”成一大亮点,这意味着广州多年来使用率只有1%的约130亿房屋“养老金”将“唤醒”。 记者在 深圳 、 佛山 、 东莞 、 珠海 联动采访发现,各市房屋“养老金”普遍存在“沉睡”、使用率低和增值收益有限等问题。如佛山目前的维修资金约有71.31亿元,但过去10年的使用率仅为0.4%;东莞一业主所缴4000多元,存3年收益仅284元;珠海是珠三角目前唯一不强制征收维修金的地区,但它的 维修基金 账户已设立16年,账户具体数额不得而知,至今也分文未用过。 早有规定“先动用后申请” 从佛山市住建局了解到,佛山目前的维修资金约有71.31亿元,但过去10年的使用率仅为0.4%。 事实上,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成了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一大“障碍”。部分业主参与小区事物的积极性不高,迟迟不表态;还有部分业主对申请支取的资金数额存在疑虑,故反对支出。 禅城区 体育社区业主石*坚告诉记者,他们曾力争加装电梯,但有三楼业主不愿安装。也就是说,即使批准动用资金亦是枉然。有红翔小区业主曾提出加装电梯,希望可以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最后没有争取到超过三分之二业主的支持,最后也只能“泡汤”了。 假如小区突然烧了变压器,还要先通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再申请吗?实际上,佛山早省去不少流程,可先动用后申请。根据《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当出现需紧急维修而业主意见又无法在短时间内取得一致时,可以先行组织维修或者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