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贷办理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1、合法的身份;按时足额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有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的能力;2、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合同、协议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有所购住房的全部价款30%以上自筹资金,并保证用来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3、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来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的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符合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贷款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