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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提上三天通知离职,微信通知行吗
释义
    法定条件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需支付工资。无书面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下,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口头约定支付工资。经理同意后,无论合同形式,劳动关系解除后单位应支付工资。保留经理同意辞职的证据,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但需保留提供劳动的证据。
    法律分析
    如果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定条件,而不是工资支付的条件。只要你付出劳动,就可以取得报酬,任何人不得剥夺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为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应按口头约定支付工资。在经理已经同意的情况,无论书面劳动合同关系还是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都已经解除,单位应该进行结算,向你支付工资。保留好经理同意辞职的证据,比如签字同意,或者短信同意等。建议:如果对方不肯给,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直至提起诉讼。但要保留好你在此单位提供劳动的证据,比如工卡、上班记录等
    拓展延伸
    试用期内如何合理通知离职及相关事宜
    在试用期内,合理通知离职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根据公司规定,应当书面通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明确表达离职意愿。其次,最好提前三天通知,以便公司有足够时间做出相应安排。通知方式可以选择面谈或书面形式,但为确保留有证据,建议采用书面通知,并保留好复印件。在通知中,应礼貌表达离职原因,并表示感谢公司给予的机会。同时,尽量协商好离职交接事宜,以确保工作顺利过渡。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专业和诚信,以维护个人形象和职业声誉。
    结语
    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合理通知是非常重要的法定条件。无论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是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都应保留好证据,如工卡、上班记录等。在通知离职时,建议书面通知,并保留好复印件。同时,要礼貌表达离职原因,并感谢公司的机会。协商好离职交接事宜,维护个人形象和职业声誉。如有纠纷,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甚至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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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5:4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