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撤销合同并不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或相对无效的合同。在拥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该权利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当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利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撤销该合同,此时该合同从一开始就失去了效力。 法律分析 可撤销合同并非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或相对无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该权利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当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利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该合同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该内容由 郑佳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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