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四议两公开? |
释义 | “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要求农村所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织领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其中,“四议”包括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该工作法旨在确保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和公开透明,促进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的参与。 法律分析 “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拓展延伸 四议两公开的实施效果及其重要性 四议两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四个辩论和两个公开的程序。其实施效果显著,可以有效保障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首先,四议(即内部研究辩论、社会专家评议、舆论广泛征求、民主决策程序)能够充分调动各方智慧,避免单一观点的片面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准确性。其次,两公开(即政府信息公开和决策公开)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让公众了解决策的依据和过程,促进政府与民众的互信与互动。四议两公开的实施对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民主决策、保障人民知情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进步。 结语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4+2,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它通过四个辩论和两个公开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公正、透明。四议调动各方智慧,提高决策质量;两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民众互信。实施四议两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民主决策、保障人民知情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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