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的民事权利保障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精神病人的民事权利保障 根据精神病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程度,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这样的精神病人如何? 因为精神病人自己是无法表达自己意愿的,若在此时处理离婚问题,其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为了妥善安排他们离婚后的生活、治疗、监护等方面的问题,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诉讼程序才能离婚。即使双方自愿或监护人同意办理的协议离婚,也是法律不允许和无效的,当事人应依法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首先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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