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结婚的,我国是承认事实婚姻的,但是1994年2月1日后,没有结婚证,双方是同居关系,现在可以解除同居,就子女及财产进行分配,无需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目前,只有经过婚姻登记,领过结婚证的才是合法的夫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