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车卖了的,营运证与道路运输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需带材料如下: 1、《道路运输证》注销表2份单位盖章; 2、《道路运输证》; 3、车辆交易发票或车辆报废通知单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客观: 《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客运经营的,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在直辖市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