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接受遗赠必须要公证吗 |
释义 | 一、接受遗赠必须要公证吗 只要遗嘱是在被继承人的意识自愿的情况下写的就有法律效力。一份遗嘱如果经过公证的话,可以使得其相比于其他遗嘱更加具备真实性和合法性,这并不是说遗嘱就非得要公证才会生效,同样的,遗赠也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只要具备生效条件便可以。遗赠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不过建议受赠人想要接受遗赠的最好对其进行公证,这样遗赠的效力更强,如果不公证的话,也最好找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受遗赠人的权利 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二)受遗赠人的义务 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2、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遗赠公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二)当事人申办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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