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间借贷要交税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对于 民间借贷 需要什么的问题,是这样的民间借贷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合法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 (2)合法的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 (3)合法的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 的四倍)。 (5)合法的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6)合法的民间借贷不包括企业之间借贷,企业之间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借贷行为无效。
    

法律客观:
    


    在民间借贷中,我们经常遇到事先扣除利息的现象。表面看,出借方先将利息收回好象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其实该做法直接损害的就是出借方的利益(如果出借方有投资的目的)。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实际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相关知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有关民间借贷的规定还分散在《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和1999年的两个司法解释中。在《合同法》中,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被集中地归入在第12章中。其中,第1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很明显,《合同法》对民间借贷合同是采取区别对待的,主要表现在借款主体和无息推定原则上。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了《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可以说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案件过程中的一个最具直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旗帜鲜明地承认民间借贷的存在与发展并且持积极支持的态度。从《意见》整个内容来看,尽管其中个别条款同样可以适用于金融机构的借贷纠纷,但所有条款都充满了一种专门针对民间借贷而为的精神。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4: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