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骗后的解封时间限制 |
释义 | 银行卡被反诈中心冻结后,一般是48小时内可以解冻,需要自己联系反诈中心进行解除止付的申请。如果涉嫌诈骗且金额巨大已经被立案,冻结期限可能达到六个月,以侦查时间和结果为准。没有诈骗行为的情况下,会立即解冻。 法律分析 一般是48小时之内解除的,若是48小时之后都没有解除,需要自己联系反诈中心进行解除止付的申请。 【1】被系统检测到有被诈骗的可能,一般是48小时之内解除,可以自己跟反诈中心说明情况快速解除。 【2】流入电信诈骗的资金并且被害人被骗资金已被转出,止付期限为48小时。 【3】涉嫌诈骗且金额巨大已经被立案,卡里的钱被收缴,那么48小时是无法解冻的,一般是六个月解除,需以侦查时间和结果为准。没有诈骗行为,会立即解冻。 拓展资料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诈骗案件层出不穷,为了大家资金的安全,出台了反诈中心,在使用银行卡支付的过程中若是被检测到有被诈骗的风险是可能被反诈中心止付的。 反诈中心止付了之后可以询问发卡银行是被哪个派出所或者是经侦刑侦支队进行了查封,然后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调查的材料和证据,与经侦和查封银行卡的派出所联系,也能够解封的。 银行卡被反诈中心止付一般是单向冻结,只能进不能出,想要解冻,需证明自己没有诈骗嫌疑。因此,在此提醒广大持卡人,千万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一些信息,要不然很容易被诈骗钱财。 若是被诈骗了,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报警后电话会立即转入市反诈中心,民警根据诈骗警情,快速抓取涉案账号、涉案电话、诈骗类型等要素信息,并在第一时间通过公安部止付平台和驻点银行开展查询、止付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群众财产损失,极大提高案件处置效率。 银行卡触发反诈骗模型被冻结,多久可以解冻? 反诈骗冻结的银行卡,根据规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被公安立案侦查,需以侦查时间和结果为准。如果没有诈骗行为,那么,应该立即解冻;反之,涉嫌诈骗行为,那么,冻结卡里的资金需要上缴。 被银行或法院冻结的银行卡一般只能进不能出,想要解冻,需证明自己没有诈骗嫌疑。 结语 银行卡被反诈中心止付后,若在48小时内解除,可自行联系反诈中心申请解除止付。若资金已被转出,止付期限为48小时。若涉嫌诈骗且金额巨大已立案,卡内资金被收缴,解冻需等待侦查结果,一般为六个月。若无诈骗行为,将立即解冻。所以,持卡人应保持警惕,避免被诈骗。如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与反诈中心合作,以保护财产安全。银行卡解冻需证明无诈骗嫌疑。请广大持卡人谨慎对待网络信息,以免受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条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十张以上不满一百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五张以上不满五十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十张以上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一百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五十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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