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出承诺后想撤回怎么办 |
释义 | 承诺发出后想撤回的,应当发出撤回承诺的通知,该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要约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被受要约人依法撤回后失效,如果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一、承诺逾期合同是否还生效 承诺逾期合同不一定还生效。迟到承诺是逾期承诺,是指承诺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已超过要约规定的时间,或者要约未规定有效期,已超过合理时间。受要约人应当在承诺期内作出承诺,并能够按照正常情况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别的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二、合同未成立可以不可以解除呢 合同未成立不可以解除。 合同未成立不存在解除合同的说法,解除合同需要在合同成立之后并且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解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未成立时,若不想与对方订立合同,可以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撤回承诺。 三、要约失效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要约失效的主要事项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被拒绝被依法撤销或者是承诺期限已经满了,但是还没有做出相关承诺的这些情况都会导致要约失效。在邀约失效之后,对方就没有任何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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