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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警判个全责有什么影响吗
释义
    交警判全责后,当事人若没有异议,就要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赔钱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负责任的一方但却不赔钱,逃避赔偿责任的,无责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规定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全责一方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可以根据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交通事故,如何判定责任
    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应当根据肇事者所造成的后果来判定。发生交通事故时,存在过错行为一方的当时人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应当负全部责任。1、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发生,警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等,若经调查发现肇事者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严重程度来判定肇事者的责任;2、若交通事故发生后,经调查,其事故与当事人各方没有因果关系,纯属意外的情况,各方则不需要承担责任;3、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受伤情节较轻的情形,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等等。
    三、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学校赔偿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在确定赔偿责任时,要根据责任人主观上的过错对事故的发生有无因果关系,来确定应不应当承担责任,要根据主观上的过错对事故的发生所起作用的大小,来确定应当承担责任的大小。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教育机构依法负有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如果因过错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致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即教育机构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在性质上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过错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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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