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该怎么办理夫妻复婚手续 |
释义 | 关于夫妻离婚后复婚的手续,首先双方应当到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复婚申请,主要包括其中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其次需要在民政局领取复婚登记说明书并如实填写;然后需要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在复婚登记说明书上签名,并由该婚姻登记机关对二人证件进行审查,无误后准予登记;最后,还需要在手续完成后,发给复婚证,原离婚证即撤销。 一、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复婚后离婚证是否会收回 复婚后离婚证不会收回。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未收回离婚证,登记结婚后,离婚证由自己保管。现在有些夫妻吵架,总是离婚,有些离婚后,只是发现对方的优势和自己的缺点。因此,经过思考,离婚双方办理复婚并不少见。 离婚男女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办理复婚手续类似于第一次结婚登记,需要到民政局领取新的结婚证。再婚时,双方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 婚姻登记的原则是自我声明,自行承担责任,没有规定再婚人员持有的离婚证的注销或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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