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的购房合同有哪些情况下无效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二手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 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一)返还财产。 (二)赔偿损失。 一、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原因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有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即使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违约责任和金额达成一致,无效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也将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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