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婚首饰是否应该退还男方并折现? |
释义 | 彩礼不应退还,男方赠与的物品不认定为彩礼。男方在恋爱期间为表达情感所赠送的物品也不是彩礼。女方退婚时,不一定要将首饰以现金形式返还给男方。如果首饰是男方作为彩礼赠予女方的,且双方未登记结婚,女方应退还首饰给男方,是否折现可协商决定,双方同意折现的话女方可以折现。 法律分析 可以不用退,下列物品是不能认定为彩礼的,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女方退婚首饰不是一定要折现金退给男方。首饰如果是男方给予女方的彩礼,女方退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首饰应该要退还男方,至于是否要折现,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双方均同意折现的,女方可以折现。 拓展延伸 退婚首饰归属权纠纷:男方的权益应如何保障? 在退婚首饰归属权纠纷中,男方的权益应得到适当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婚首饰的归属权应当根据婚姻法、财产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判断。如果首饰是男方在婚前或婚后购买并赠予妻子的,且没有约定归还的条件,那么男方有权要求退还首饰或者以其他方式补偿其价值。然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双方财产状况以及当地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量。在解决归属权纠纷时,应尊重男方的权益,确保公平、合理的处理方式,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男方的权益应得到适当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婚首饰的归属权应根据婚姻法、财产法等进行判断。若首饰是男方在婚前或婚后购买并赠予妻子的且无归还约定,男方有权要求退还或以其他方式补偿。具体情况需综合考量婚姻关系、财产状况及法律法规。解决归属权纠纷时应尊重男方权益,确保公平、合理处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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