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定义及区别 |
释义 | 诉讼时效中止与时效中断的区别在于:中止发生在时效期末六个月内,中断则可在任何时间;中止由外界原因引起,中断由当事人行为引起;中止后已过的时效仍有效,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法律分析 区别如下: 1、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生; 2、发生的原因不同,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则是当事人的行为; 3、时效中止后,已经经过的时效仍然有效,而时效中断则是时效期重新计算。 拓展延伸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定义、区别及适用条件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某些特定情况下对诉讼时效进行暂停或延长的法律机制。中断是指诉讼时效的计算暂时停止,重新开始计算时效的起点也会相应延后;而中止是指诉讼时效的计算暂时停止,但重新开始计算时效的起点不会延后。区别在于中断后重新计算时效的起点会延后,而中止后重新计算时效的起点不会延后。适用条件包括诉讼中的一方死亡、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这些机制的设立旨在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行使诉讼权利。 结语 时效中止和时效中断是诉讼时效期间内对诉讼时效进行暂停或延长的法律机制。中止是指诉讼时效的计算暂时停止,重新计算时效的起点不会延后;而中断是指诉讼时效的计算暂时停止,重新计算时效的起点会延后。这些机制的设立旨在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行使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