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骨折外固定支具是否报销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工伤骨折获得的赔偿范围,包括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辅助器具费用、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就医交通食宿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法律分析 工伤骨折获得以下赔偿: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拓展延伸 工伤骨折外固定支具的费用报销政策及申请流程 工伤骨折外固定支具的费用报销政策及申请流程通常由劳动保险部门制定和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工伤骨折外固定支具的费用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报销。首先,需要确保该支具是医生根据工伤骨折的具体情况所建议的必要治疗手段之一。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文件,包括骨折诊断证明、手术记录等。申请流程一般包括填写报销申请表格、提交相关医疗证明文件、经劳动保险部门审核,并在通过后进行费用报销。具体的费用报销政策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保险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咨询当地劳动保险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的政策和流程信息。 结语 工伤骨折赔偿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工资福利、辅助器具费用、医疗康复费用、就医交通食宿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骨折外固定支具的费用报销政策及申请流程由劳动保险部门制定和执行。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文件,并经劳动保险部门审核后进行费用报销。具体政策和流程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险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