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他项权证办理是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的流程如下所述: 1、准备材料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的资料有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等,还需要以供该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抵押合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贷款或借款合同、他项权证审批书、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等等材料。 2、填写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其抵押权人需要先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申请表,并将其按照上面内容要求填写完整,要求真实、有效。 3、审批盖章抵押权人将填写好的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提交给借款或贷款银行,银行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批,对于符合条件的会同意盖章,还会将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等交给抵押借款人。 4、登记将盖章的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等材料都提交给房产所在的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去办理相关的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5、资料审核房管局会对抵押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完整、真实。 6、发放他项权证一旦审核通过后,房管局就会将他项权证交给抵押人,抵押人将其提交给借款银行就可以等待银行放款了。 一、由谁办理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是等买受人的产权证办理下来后拿到房管局办理抵押后的产物,由申请人办理。他项权证是由银行掌握的,该购房款是向银行申请的,他项权证是放在银行内部,在借款人还清贷款后,会有工作人员带上他权与借款人一起到房管局办理注销。 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