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参保人员激活自己的 医保 电子凭证后,可按以下流程帮助子女及无智能手机的老人激活和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菜单栏“我的”按钮,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在“我的家庭成员”板块点击图标“+”添加亲情账户,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 身份证 号,选择家庭成员与您的关系。 确认上述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相机图标并按照示例上传个人 承诺书 、本人户口本及被绑定人户口本,按照以上步骤操作就能帮助家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