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以未告知重要病史、医疗史等为由拒绝赔付,属于违反诚信原则,且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告知保险公司相关病史、医疗史等重要信息,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约定。 2. 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重要事项应当事先告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保险人违反保险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维权是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但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建议在签订保险合同时阅读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