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天津需要什么证明2022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中高风险地区来津返津人员: 抵津前14天内,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实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 14天内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施抵津后14天集中隔离 隔离第1、3 (隔离满48小时)、7、14日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隔离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来津返津人员: 实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 实施抵津后14天居家隔离 抵津后第1、3(间隔48小时)、7、14日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管理 排查日期为抵津前14日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津返津人员: 实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 实施抵津后14天医学观察 排查日期为抵津前14日 四、其他来津返津人员: 当地出现1例溯源不清或来源不明的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具有其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实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追溯日期为感染者检测阳性前14天,如当地升级中高风险地区则纳入相应规范管理,如当地连续7天未进行风险地区等级调整,则排查政策自动终止。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及现住址所在街道社区报备,抵津第7日进行核酸检测,如不足7日离津者则于离津前进行核酸检测。发热病人、健康码异常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申报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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